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唐克
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公安部部署要求,近日,省药监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全力排查风险隐患与加强药品监管能力相结合,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违法销售为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移送一批案件线索,打掉一批犯罪链条,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一批机制制度,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以查办大案要案,带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通过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形成强大震慑力量。二是要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集中整治。三是要深化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细化案件移送、案件会商、联合督办、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四是要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合力。五是要强化制度支撑保障,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制修订,统一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法律适用,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制度保障。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级药监、公安等部门将联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强有力的力量,完善联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机构队伍、审评检查、检验监测等建设,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强化督查督办,组织召开专题会、重大案件查办会商会,实行联合督导检查,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推进整治责任落实。加强宣传统计,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加强数据统计分析与信息上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可评价、可检验的成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唐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