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中央、省属驻济企业、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在填写参保登记后,近日,多家省直单位职工对具体的医保参保政策和如何就医十分关心。为此,健康频道综合生活日报等媒体推出了这期“省直医保全解读”,供省直医保单位职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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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如何缴费个人缴费每月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低缴费年限 男满30年 女满25年 住院超最高限额个人承担5%为妥善解决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负担,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所需资金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参保人员发生的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支付95%,个人负担5%,上不封顶。 困难单位可少缴费不能足额缴费的困难单位以上年度省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职工不建个人账户,只保障其住院(含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建个人账户,享受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省直离休人员不参加医保这次中央、省属驻济企业、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中央、省属驻济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中央、省属驻济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不变,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
持卡就医流程详解记者体验:带上医保卡看病更方便 近日,记者采访了作为济南市医保定点医院之一的齐鲁医院医保办公室的李医生,了解医保参保人到齐鲁医院就医的过程。李医生以病人住院为例,详细讲述了医保参保者住院就医的整个过程。 7类费用医保不予支付(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除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2)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3)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吸毒、自残自杀(精神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应由赔付责任者支付的医疗费用;(5)职工因工伤(含旧伤复发)、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6)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7)其他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不属于支付范围的费用。 医院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医院是分等级管理的,划分为一、二、三级;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10等。 转外就诊须由三级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需转往省外就诊治疗的,须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经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核准。转往省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负担总费用的10%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转诊的,统筹基金不予承担医疗费用。 单位若欠保费职工医保暂停 省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其参保人员自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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