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曝光15件虚假违法广告案 最高罚款20万元

2019-12-17 10:33:21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武珊珊

  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12月16日讯(记者 武珊珊)“花旗松素”防治肿瘤癌症、防治心脑血管疾病? 买湖光山色上五小/四十中?三甲专家做无痛胃肠镜?优质社区临街铺、保底收入不冒险?注意!以上这些广告!通通违法!12月16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临沂市2019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15件违法广告案被曝光,最高罚款20万元!
  据了解,2019年以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工作部署,以户外和互联网媒介广告整治为着力点,扎实开展2019“文明广告沂蒙行”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涉及政治导向、医疗、药品、食品、医疗器械、金融、房地产等重要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全年共查处广告案件107件,罚没款233万元。

附案例

一、临沂鑫磊置业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

  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所拥有的“陶然府”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配有消防队员救火背影形象及含有“最美的逆行,生命的致礼” “4月1日,四川凉山森林大火,30名救火人员不幸罹难,向和平时期为公共安全负重的最可爱的人致敬,愿家属节哀”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2019年5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王媛媛利用微信群发布普通食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群为其经销的普通食品“花旗松素”发布含有“超强抗抗氧化力,增强免疫力,防治肿瘤癌症,防治心脑血管疾病,平衡血脂,解毒护肝,改善胃肠功能,对糖尿病有良好的疗效…”等内容的宣传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2019年11月,费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三、蒙阴县振则康医疗器械销售中心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蒙阴县振则康医疗器械销售中心在经销“振则通”声波治疗仪中,利用宣传单、消费者赠送的锦旗、宣传标语、消费者现场采访推介等形式发布含有“要想身体好,振则通里跑”“咱们把振则通请回家后,没有一个后悔的而且是越来越好,身体越来越好,全家都受益,而且没有任何副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7月,蒙阴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宣传,并处罚款0.6万元。

四、沂南民乐饲料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含有“民乐饲料是国内专业从事兔饲料研究开发和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是高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基地”等内容的宣传广告。上述广告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2019年8月,沂南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五、临沭县凯凯工艺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权的情况下,为了提高产品的使用档次,吸引消费者关注,在阿里巴巴网络销售平台宣传页面上将商品详细信息专利类型标注为实用新型专利。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2019年7月,临沭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0.3万元。

六、临沂垒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金融广告案
  当事人临沂垒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有限公司以喷绘广告、路锥广告及印刷品广告等形式对外发布含有“垒金投资、正规贷款、手续简、下款快、利息低” “垒金投资 手续简 下款快 还款灵活 电话13695399444”等内容的宣传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10月,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59万元上缴国库。

七、山东恒德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山东恒德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售楼处,采取现场发放宣传彩页及抽纸盒等方式,宣传或暗示其开发的湖光山色小区“买湖光山色上五小/四十中”、“上好学、转好学,就买湖光山色”、“名校学区房小区坐拥实验五小和四十中两所名校”,发布含有房地产广告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其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10月,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八、山东丽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山东丽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天猫店铺销售的商品,在商品详情页中发布的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含有不良文化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9月,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九、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中心卫生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卫生院综合楼门口上方电子屏及本卫生院医学影像资料袋对外发布含有“四十里堡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2年……医院设备齐全,配有美国GE双排螺旋CT,500毫安遥控摇篮X光机、CR、美国GE彩超、颈颅多普勒、脑电图、动态心电图(holter)、心电工作站、体外碎石机、电子胃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凝血测试仪、血流变、电子阴道镜、臭氧妇科治疗仪、胎心监护仪、心电监护仪、中频治疗仪、超声透药仪、中药熏蒸仓等先进医疗设备……,双排螺旋CT:适用于全身各系统检查,具有图像重建系统,能立体显示病变部位,特别对不明原因的骨折能清晰显示,对颅脑、颈腰椎突出诊断更为明确…”等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10月,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山东安昌茶叶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网店发布含有“日照绿茶、山东崂山2019新茶炒青绿茶生产厂家、纯天然原生态有机茶园,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对现代疾病,如辐射病、心脑血管病、癌症等疾病,有一定的药理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7月,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宣传,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6752万元。

十一、山东路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中发布含有“前身为平邑县路美交通设施厂,为鲁南地区最早从事交通设施行业的生产厂家。我公司产品齐全,质量至上,价格为同行业最低”等内容的宣传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7月,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宣传,并处罚款1.2万元。

十二、临沂市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临沂市部分公交站牌和车体广告中发布含有“省中医院丁克教授、市中医院王胜军长期坐诊”“看肛肠、治胃病”“三甲专家做无痛胃肠镜””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10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三、山东蒙甜蜂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河南省广播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发布含有“蜂巢蜜比普通蜂蜜营养成分和活性物质高得多”“含有物质对血糖问题有很好的帮助,可以提高身体免疫力,具有消炎去肿、养颜美容、抗菌消炎、延年益寿、安神养颜,提高免疫力作用”“绝对无污染,品质绝对保证”等内容的普通食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8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万元。

十四、临沂君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开发楼盘发布含有“5分钟内,九州购物中心、农贸市场、银行网点等一站式生活俱全;优质社区临街铺、保底收入不冒险;经开东翼核芯点、经营保值不冒险;客群稳定流量大、生意火爆不冒险;纯粹底商人气铺、有金无险不冒险”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10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4万元。

十五、山东纽派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天猫平台电子商铺网页上发布含有“6年传统工艺,24味香料腌制。融极生鲜,给您最佳的口感体验”“至臻品质体验极致美味”等内容的宣传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12月,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宣传,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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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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