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判定流程

2013年07月18日 10:39作者:来源:大众网

职业病诊断的程序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热点话题问题,我们经常会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职业病诊断和一般的疾病是不一样的,它有严格的诊断程序。职业病诊断的机构,也就是说它的医院,职业病诊断的医院、职业病诊断的医师,都是需要进行资质管理。也就是说职业病诊断的医院要取得相应的职业病诊断资质,职业病诊断医师也要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质证书,才可以从事这项工作。

  职业病诊断的程序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热点话题问题,我们经常会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职业病诊断和一般的疾病是不一样的,它有严格的诊断程序。职业病诊断的机构,也就是说它的医院,职业病诊断的医院、职业病诊断的医师,都是需要进行资质管理。也就是说职业病诊断的医院要取得相应的职业病诊断资质,职业病诊断医师也要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质证书,才可以从事这项工作。

  我们的职业病诊断程序,概括成一句话来讲,就是叫一级诊断、两级鉴定。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患者如果在工作当中接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话,怀疑自己得了这个病和职业有关,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话,就要选择一家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这样的医院去做职业病诊断。

  这个职业病医院可以有三个地点,国家为了方便患者,就是有三个地点可以选择,包括了患者打工的单位的所在地,还也他的经常居住地,还也他的户籍所在地,都是可以的,选择这三个地点都是可以的。但是你只能选择这三个地点里边的任何一家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院进行诊断,不得重复诊断,不能在多家医院之间互相重复诊断,这样会引起一些纠纷。

  患者到职业病医院做职业病诊断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因为职业病的诊断最关键的就是你要有病,你自己爱把你以往的有关的病例的资料要带齐全。另外就是还要告诉职业病医师,要告诉他你的有关职业史的情况。最起码就是你在工作当中,你是从事什么工作,你工作当中都有哪些有毒有害的因素,我们也叫职业病危害因素,要能说清楚。详细的职业史资料,还要单位来给患者出具职业史资料。有的网友经常会问,如果单位不给开局职业史怎么办?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他有责任去给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开具职业史介绍信,就是介绍他工作当中接触哪些有毒有害的因素,包括他暴露的环境的浓度、日常检测的资料,包括他每年例行的职业健康检查的一些资料。有这个责任去给混者提供。如果单位不提供的话,这个时候现在的主管部门是安检部门,你可以找企业所在地的区县级的安检部门,到安检部门反应有关的情况。然后安检部门可以督促用人单位帮助患者提供职业史的资料。我们医院也有这个责任,我们也会给患者出具一个,给安检部门的一个函。如果患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这方面有争议的话,比如说劳动关系、劳动时间、工作岗位、工种等等这些存在争议的话,就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然后再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的诊断机构,在资料齐全以后,他就应该组织3名以上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专家来给专家进行职业病诊断会诊,最后得出一个诊断结论,发放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患者对这个诊断机构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如果有异议的话,他可以提请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地市级的鉴定。如果对地市级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话,还可以再提请省级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叫一级诊断、两级鉴定。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帅皓塍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