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在北京举办的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高层论坛获悉,全国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突破。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全国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工商、卫生行政等部门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单位623个,涉案人员1160人,涉案金额5701万元。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切实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
李熙说,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信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研究具体办理意见;组织力量查办重大典型案件,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加强了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药监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交、案件查办、信息共享等相关机制,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合力。
李熙说,通过查办案件,一方面可以惩处极少数严重违法违纪人员,另一方面对其他人员起到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查办案件有利于发现和查找体制机制管理方面的漏洞,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思路。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努力遏制商业贿赂发展蔓延的势头。他要求各地要对2001年以来有关商业贿赂问题的举报线索进行认真的梳理、排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对每一个举报线索都要有具体的办理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可能地自办一些案件,同时加强对下级部门和单位办案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