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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地迅速开展行动,规范互联网药品销售秩序,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进一步落实药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济南市
为加强网络销售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压实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2月14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互联网销售药品监管工作会,部署网络销售药品监管工作。50余家药品连锁总部的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帮助药品零售企业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要求。会议强调,各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做好药品网络销售报告工作,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加强网络销售管理,不断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为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先后两次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参加宣贯培训会,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顺利施行营造良法善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销售假劣药品、销售禁止销售的药品、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违规在网络平台进行药品信息展示等行为,全面强化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聊城市
聊城市市场监管局把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的有效抓手,结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和山东省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制度的持续推进,有力推动全市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为全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发挥平台作用,监测违法线索。聊城市局多次召开全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推进会,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建立药品智慧化网络监管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与提前防控。结合药品网络销售发展趋势,联合网监、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科室和综合执法支队,逐步建立了聊城市药品智慧化网络监管系统,实现了有效监管与提前防控相结合。经过一年的持续监测,共采集到聊城市药品相关数据7936条,其中涉嫌药品疑似违法线索,均移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完毕。
抓好报告信息,摸清监管底数。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制度,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深入摸排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督促其报告入驻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截至目前,全市近800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均已完成报告。通过推进药品网络销售报告制度,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底数得到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的药品网络销售活动进一步规范。
线下实地检查,排查风险隐患。针对监测平台线索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制度的线下核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通知》,指导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在系统报告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药学服务配备情况,处方审核情况和第三方平台入驻信息真实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单位7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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