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按照《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鲁药监规〔2023〕8号),山东万泽医药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停业。
停业期间,企业承诺不开展药品经营活动。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药品经营,需向药监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阚金剑)
附:长期停业药品经营企业(单位)名单
初审编辑:黄勇
责任编辑:辛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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