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六项举措 切实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2021-03-03 11:17:1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马宁 楚文明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市监办字〔2021〕18号)和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山东省药监局第二分局以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入点,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购药实名登记和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山东省药监第二分局检查防疫防控情况

  图为检查现场

  山东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向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下发通知,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加强对连锁门店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严格落实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等4类药品(以下简称"4类药品"),要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实名登记台账;对于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门店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将网络销售4类药品纳入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范围,严格落实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实现对辖区所有连锁总部全部覆盖。

  下一步,山东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将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进一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对从每个县市区抽取6家门店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落实防疫规定不到位、对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的,采取约谈、责令改正;对疫情防控存在重大风险的、致使疫情扩散的,采取停业整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马宁 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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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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