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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4日讯今天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凝心聚力抓项目 蓄势赋能促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开拓进取,创新突破,以高效能市场监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展开介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市计划3年内完成医疗机构药房的标准化建设工作。2022年10月,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济南市药品使用单位“规范化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正式启动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照“分步实施、严格标准、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明确时间节点,在全市范围内分步建设“规范化药房”。
济南市“规范化药房”建设,突出标准化重点,区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共四类不同药品使用单位,分别制定规范化药房检查评定标准120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达到“六有”条件。实施动态管理。即: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票据、有记录。二是突出“三项”管理。第一,药品来源管理可追。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结合医院的HIS信息化系统,有效融合对接国家药品追溯系统平台,实现扫码入库,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要实施全过程药品追溯,做到票、账、货、款一致。第二,查验养护管理及时。建立健全查验养护管理制度,并及时养护,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第三,储存管理条件达标。参照药品GSP要求进一步提升药房管理水平,阴凉药品安空调,冷藏药品装“探头”,设备到位,温度达标、陈列规范。三是实现两个保障。实现质量制度健全,药品质量管理有保障;不合格药品内部管控、处置到位,群众用药安全有保障。
通过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进一步规范药品购进、储存、使用,达到购进渠道合法、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追溯体系完备、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闪电新闻记者 董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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