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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多措并举,通过强化企业自查、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部门协作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行为,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图为第三分局监管人员检查二类精神药品说明书相关标识的规范性。
第三分局通过强化自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常态化督促特药经营企业定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和安全评估的基础上,第三分局自今年6月起部署辖区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对2021年以来经营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梳理报送本企业销售量最大的十家下游单位名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特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在开展企业自查的同时,第三分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防控风险。该局以二类精神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储存运输安全性、经营行为合规性、数据上传准确性和票账货款一致性为重点,加大对经营企业下游购买方资质审核、出入库及从业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充分运用国家药监局“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码上放心”等信息化平台开展互联网+智能线上综合监管,对每批次特药购销流向、数量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对购买数量与往年相比存在异常情形的采购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过程可追溯,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和风险防控水平。
此外,第三分局还加强部门协作,在执法检查和专项培训上形成监管合力。第三分局对通过特药系统数据分析或检查中发现的异常销售数据及时推送辖区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并与之统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对特药经营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将特药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各部门还一同对区域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培训,为企业全面分析特药安全和禁毒形势,讲解质量安全管理要点,指导督促特药企业切实强化安全管控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强化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能力。
截至目前,第三分局已开展特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63家次,延伸检查特药261批次,向辖区内公安、卫健、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共享特药监管信息14次,开展联合检查5次。下一步,第三分局将始终秉持“特药监管无小事”理念,加大特药监管力度,确保特药安全。(齐桂榕 范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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