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3100余家药店实行网格化监管

2022-09-05 09:31:48 来源:  作者: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冉冉 见习记者 赵曼如 济宁报道

  9月3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侯典峰介绍药店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场所,也是疫情防控的监测“哨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信息登记,实行网格管理,强化宣传培训,从严从实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围绕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主要有以下做法:

  压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推行“六个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即:开一扇门、放一张桌、站一个人、查一下“码”(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一次体温、问一句话(旅居史和接触史),提醒顾客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严格落实发热等可疑症状“早发现早报告”制度,督促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

  创新应用“一店一码管理平台”

  督促药店切实履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推进四类药购买人员信息登记电子化,实现购药人员信息真实性验证,确保购药人信息的准确性。

  实行网格化监管

  将全市3100余家药店划分为259个网格,每个网格都明确了疫情防控督导包保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管。组织开展市级督查和县级交叉明查暗访,严厉查处药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

  在这里,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药品时,积极配合药店做好以下三项防控措施:一是购药期间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二是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落实购买人员信息实名登记。三是购药人员如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须主动配合登记相关信息,如实说明旅居史和接触史,并在通风处等候当地疫情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处置。

初审编辑:黄勇

责任编辑: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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