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黄勇
责任编辑:唐克
近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落实“4+”工作法 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
一是“防+治”,推动风险管控。坚持风险会商制度,让监管跑在风险前,每季度召开一次药械化安全风险会商会,分领域、分环节、分品种、分等级深入梳理研判监管风险,深挖风险信号,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形成风险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加大技术支撑力度,扎实开展药械化质量抽检,组织开展药品抽样工作线上培训,召开药品质量抽检工作座谈会,不断提高抽检能力和水平。
二是“点+面”,推动精准监管。结合日常监管全覆盖,在全面排查隐患的基础上,突出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网络违法销售等重点,精准发力,点上突破。持续开展药械化领域“清网行动”“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对疫情防控药械物资储备企业、核酸检测机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集中隔离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有效。针对医美行业乱象,联合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开展了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三是“检+打”,推动严查重处。下发了《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案要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规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案件信息发布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推进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潍坊市药械化领域“铁拳2022”行动实施方案》“出铁拳、保质量、护民生”,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细落实。深度融合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完善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实行“违法线索早发现、违法产品早认定、违法案件早移交、执法办案早联合、公安机关早介入”,依法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确保案件办理效能。
四是“疏+堵”,推动长效治理。结合药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制定了《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负面清单》,组织药店签订并张贴《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通过组织培训会、现场指导、质量约谈等形式,加大对药械化相关企业单位的培训指导力度。制定了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十二条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潍坊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启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专家库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在市局网站设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栏,及时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的参与度、知晓度,推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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