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黄勇
责任编辑:唐克
为进一步督促药店抓好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哨点”作用,3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济南高新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详细检查药店“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基本防控措施,“早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应检尽检”,经营场所环境消毒等工作落实情况。督促药店扎实做好工作人员核酸“应检尽检”“四类药品”登记上报等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纠正在疫情防控落实上存在的问题。
督导组还现场查看了线上“四类药品”登记上报情况,重点检查网络销售“四类药品”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并查看了药店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对数据实时上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督导组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6+6”疫情防控措施,以及缓冲区、网络上报等制度,发挥好“哨点”作用。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市局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指导基层继续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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