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已立案查处9家,约谈3家

2021-04-23 09:47:36 来源: 沂蒙晚报 作者: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针对4月15日《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包装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4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走进临沂市小商品城等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现场突击检查。

  在临沂市小商品城,执法人员查看了经营店铺的相关手续,随机抽取店内经营的化妆品,使用“化妆品监管”App对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重点检查标签、标识的合法合规性,对部分发现问题的化妆品经营业户责令限期改正。

  在兰山区工业大道沿街楼一家美发店内,执法人员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产品现场予以扣押,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保存,现场出具执法文书。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自4月16日起,为期2个月,共分集中整治阶段、规范提升阶段、督导“回头看”阶段。重点对化妆品集中销售区域经营者、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卖店等单位进行检查。整治的重点问题包含5个方面: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无标签,标签标注内容不完整、准确,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未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经营的化妆品超过有效期;涂改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

  整治行动要求,对全市线下及线上经营无标签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严肃惩处。要求各区市局按照经营及使用环节化妆品监管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同时,加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引导经营者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药监局“十不准”通知要求及规定的期限内,在化妆品经营场所张贴化妆品经营“十不准”明白纸,进一步推动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

  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对化妆品经营业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614人次,检查1294家,发现违法线索16批次,立案查处9家,对3家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进行责任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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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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