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5日,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茌平县同济大药店有限公司(证书编号:SD15-Da-20160483),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SP证书,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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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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