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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山东省药监局五分局联合辖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化妆品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管合力,扎实推进化妆品备案人检查工作。
检查组重点对辖区内化妆品备案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负责人履职情况、产品备案资料、委托生产执行情况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备案人存在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等问题。
检查组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分情况对备案人给予指导、建议。对情况较好的企业责令其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责任,确保备案化妆品质量;对检查问题较多难以达到法定条件的企业,引导其注销备案人资格,消除隐患。
下一步,五分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条例,对辖区化妆品备案人实现全覆盖检查,消除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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