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处长

2014-10-14 14:59:00来源:大众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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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药品广告一般有这几种表现形式:

  一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没有广告批准文号),占95%以上;

  二是篡改审批内容,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判断有广告批准文号的广告是否篡改了审查内容,可根据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是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名人代言广告), 近期我省监测的600多条违法广告,其中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占到31.3%

  四是利用医疗广告变相发布药品广告,非药品宣传疗效,冒充药品广告;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发布广告(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五是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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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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