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国旗合个影
当国歌响起,当国旗升起,满满的爱国情怀在心中激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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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聚焦山东乡村儒学现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征集一批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优秀漫画和动漫艺术作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批,并对审批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监测和查处行为,省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广告监管工作的重点、查处措施,全面细化、强化了广告监管工作,将该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常态长效化。对于药品违法广告的监管权限方面,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是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拥有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发放、撤销(或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即主要有10项措施手段。一是广告审批信息网上公开。二是利用广告在线监测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分析我省境内违法药品广告。(国家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覆盖我省17个市的88家电视台、80家广播电台和76家报刊,共计244家媒体;还有部分来自于社会对违法广告的举报投诉。)三是采集违法广告数据信息,定期移交同级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告严重违法广告情况。五是撤销或(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六是实施暂停销售行政措施。七是实施行政告诫和约谈。八是公开曝光。九是列入监管黑名单。十是社会科普宣传和对违法企业进行宣传教育。
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具体来讲是: 1-6月份共监测违法广告44104条,比同期63170条下降30.18%。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4100条,移送率达99.99%,比去年同期下降0.01%。省局发布公告4期,公告违法广告17846条次。公布典型案例34个,暂停销售产品24个,省工商局对全省范围暂停销售的9个产品采取停止广告发布1个月。严惩非法网站,加大对国家总局投诉举报中心转办和群众举报投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治理力度,依法处理了17家违规互联网站,其中,提请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闭并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非法互联网站13家,行政告诫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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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明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