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稽查局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任务,深化改革,聚焦主业,突出办案,注重能力提升,强化配合联动,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2014年上半年,省局稽查局直接查办或正在办理山东万吉药业有限公司非法购进药品案、“4.18”丁某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案、潍坊华裕实业公司非法使用添加剂案、临沂市河东区昌宏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违法生产案等案件28件,罚款总额150余万元,实现罚没收入120余万元;督办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类产品案等案件69件;交办案件300多件;移交公安部门案件2件;向外省发出核查、协查函300多份。报请省局公布山东省2013年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投诉举报违法典型案件各10起。上半年,全省共接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7258件,出动稽查执法人员385690人次,检查单位160031个,查处案件11468起,结案9853起,涉案货值1297.94万元。行政处罚10015起,其中警告2198起,罚款3975.54万元,没收涉案物品货值164.68万元,停产停业整顿32家,没收违法所得446.56万元,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232.01万元,捣毁制假窝点9个,移交其他行政机关处理196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8起,抓获涉案人员9人,刑事拘留28人,法院判决2人。
另外,根据省局安排,组织配合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查处案件576件,结案410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3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19户,罚没款230多万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批,并对审批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监测和查处行为,省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广告监管工作的重点、查处措施,全面细化、强化了广告监管工作,将该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常态长效化。对于药品违法广告的监管权限方面,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是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拥有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发放、撤销(或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即主要有10项措施手段。一是广告审批信息网上公开。二是利用广告在线监测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分析我省境内违法药品广告。(国家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覆盖我省17个市的88家电视台、80家广播电台和76家报刊,共计244家媒体;还有部分来自于社会对违法广告的举报投诉。)三是采集违法广告数据信息,定期移交同级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告严重违法广告情况。五是撤销或(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六是实施暂停销售行政措施。七是实施行政告诫和约谈。八是公开曝光。九是列入监管黑名单。十是社会科普宣传和对违法企业进行宣传教育。
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具体来讲是: 1-6月份共监测违法广告44104条,比同期63170条下降30.18%。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4100条,移送率达99.99%,比去年同期下降0.01%。省局发布公告4期,公告违法广告17846条次。公布典型案例34个,暂停销售产品24个,省工商局对全省范围暂停销售的9个产品采取停止广告发布1个月。严惩非法网站,加大对国家总局投诉举报中心转办和群众举报投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治理力度,依法处理了17家违规互联网站,其中,提请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闭并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非法互联网站13家,行政告诫4家。
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我们的职责。12331是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统一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
全省系统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高度重视稽查执法和投诉举报工作。面对机构改革和职能增加的新形势,始终把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作为首要目标,坚持“倾听民声,服务民生”,严格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充分利用群众投诉举报信息,积极开展稽查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一切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捍卫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权益。
我省自2012年6月1日开通以来,我们始终坚持 “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原则, 努力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省政府王随莲副省长强调:“要推进社会共治,统一12331投诉举报电话,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完善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省局马越男局长先后二次视察12331投诉举报工作现场,要求“把12331投诉举报系统打造成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良好形象的窗口”。国家总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刘沛主任来我省调研时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希望。2014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会上推广了我省12331投诉举报和稽查办案工作经验。
2013年全省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8835件(其中电话15445件、网络437件、信件369件、走访340件、其他2244件),符合受理条件的10766件,咨询8069件。
2014年1-7月,全省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23008件,咨询8892件,受理14107件,受理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23%,其中12331电话渠道受理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51%,电话渠道已逐步成为投诉举报的主要渠道,占总量的55%。省局投诉举报中1-7月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2597件,咨询2285件,受理312件,接收量同比增长了290%。受理量同比增长了285%。省局投诉举报中心接收量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11%。
12331投诉举报电话已经成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平台,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广大消费者如果遇到食品药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认真接听并将认真处理。对线索清晰,查证属实的投诉举报,我们将根据《山东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将给与奖励。
今年以来,我省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上半年全省共奖励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有功人员16人次,涉案货值13491.35万元,奖励金额31.85万元,其中单笔最高奖励5万元,共3人获得单笔最高奖励。1季度奖励8人次,涉案货值10174.49万元,奖励金额13.72万元;2季度奖励8人次,涉案货值3316.86万元,奖励金额18.13万元。通过对举报人员奖励资金的兑现发放,极大提高了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好的,非常感谢二位领导的精彩讲解,因为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各位网友,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