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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从枣庄滕州市场监管局获悉,11月23日,执法人员在对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发现,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仁堂店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被责令停业整顿三天。
经查,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仁堂店在明确掌握药店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的情况下,存在观望应付、走过场不落实的问题。该店入口处无测温验码登记,非工作人员、购药人员随意出入;未启用药品销售录入电脑系统,无电子化销售记录,购买退热等“四类药品”记录不真实、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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