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监局:感冒清热颗粒等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2020-05-15 08:44:28 来源: 消费日报网·海报新闻 作者: 孙明阁

  消费日报网城市5月14日山东讯 (孙明阁)5月11日,山东省药监局日前发布今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通告显示,山东本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青岛市市立医院、临沂天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单位生产或销售的感冒清热颗粒、北柴胡、白头翁等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东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等法律法规,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沂水县鑫华路连锁店、青岛市市立医院、菏泽市立医院分院等使用的颠茄口服溶液、蝉蜕、白头翁等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经核查确认,标示山东本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临沂天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青岛市市立医院等10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8个品种共10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含量测定、总灰分等。具体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如下:

  其中,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否认生产该批药品。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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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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