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统计的违法广告发布时间在今年1月1日至6月15日间,主要为电视媒体和楼宇视频广告。其中违法次数最多的是海飞丝新生去屑洗发露广告,有1239次;其余8个化妆品广告分别为清扬去屑洗发露、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潘婷乳液修复系列、玉兰油焦点皙白泡沫精华凝露、海飞丝柠檬清爽控油性洗发水、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科豆和欧莱雅雪颜双重精纯护理液广告。
这些化妆品广告中的产品效果是千篇一律立竿见影:在玉兰油焦点皙白系列产品的广告中,模特的肤色在经过产品滋润后,经历了四个显著的变化———从抑制黑色素到淡化色斑到提亮肤色再到全面透光;在科豆祛痘产品广告中,“一天小、两天少,一周见成效”的广告词表达了精确的见效周期;至于在各种洗发水广告中,模特的头发无不在使用前后发生巨大变化,甚至连颜色也有所不同。部分化妆品广告还采用了一些实验数据,进一步证明产品的有效率。
可细细推敲,就能发现广告宣称的效果并不科学。比如,洗发水广告提出“头屑不再来”、“头屑再没回来”的广告语不符合人体的生理情况。专家指出,头屑是头皮正常的分泌代谢物,不可能完全消失。而对于承诺“×天明显改善”的美白、润肤类产品,产品的效果会因使用者肤质不同而产生差异,并不能用数字准确衡量。此外,工商部门还发现部分广告采取了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暗示保证产品功效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广告表现手段,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其中,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中“95%参加玉兰油体验活动的女性使用后都愿意推荐给朋友”的表述是最明显的违法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