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卫监[2008]87号
关于2008年9月份全省医疗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市卫生监督机构: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卫生监督机构对2008年9月份全省医疗广告发布情况继续进行了监测。共监测违法医疗广告243条次,医疗机构70家,其中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60家,占91.4%。各市上报情况是: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东营、济宁、日照、威海、莱芜、临沂、德州、聊城卫生监督所按时上报结果。其中东营、威海未监测到违法医疗广告,泰安、滨州、菏泽未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现将9月份全省医疗广告监测及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2008年9份全省违法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理情况(见网站:http://www.sdwsjd.gov.cn)。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陈修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