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互联网医疗广告几乎不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导致互联网虚假医疗广告泛滥成灾,严重侵害每个公民的权益。”全国人大代表郭新志在今天提交的《关于加强百度推广等互联网医疗广告监管的建议》中如是说。她提议,重点整治目前民怨集中的竞价排名医疗广告,对相关互联网企业处以重罚。
近日,关于百度血友病吧被卖给医院的消息闹的沸沸扬扬,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百度公司负责人,“但即使约谈之后,百度搜索仍能搜出不少虚假医疗广告”,郭新志说。
她举例道,在百度上搜索“治疗肝炎”,通常是一些民营医院占据网页“头条”,且广告中几乎都是夸大疗效、具有迷惑性的词汇,如“治疗肝炎有效率98%”、“帮你永远远离肝炎!”、“彻底治疗肝病”,这些均违反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这也折射出目前工商部门对整个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不力。
“这些虚假医疗广告不仅让患者上当受骗,甚至因此贻误治疗时机,对广告受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的影响。”郭新志说,如果工商执法部门不下决心,不出狠招,导致的结果是这些互联网公司宁愿被罚款,宁死不整改;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建立定期约谈大型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机制,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而现状是,百度、搜狗、360等搜索引擎及其广告联盟,都用‘推广’代替‘广告’,将付费搜索结果与自然搜索结果混淆展示,不具备显著辨识性。”郭新志指出,这是在打广告法擦边球。
她建议对《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做修改,明确付费搜索广告应能显著识别,不能用“推广”代替“广告”,且只能在网页右侧显示,以防消费者对搜索结果的性质产生误解。
上网过程中,很多网民都有这样的体会,自己浏览过的内容,相关广告就非常“精准”地推送过来了。对此,央视“3.15”晚会曾曝光称,互联网广告、搜索公司通过cookie跟踪用户习惯、窃取用户隐私信息。
据了解,目前,欧盟、英国、美国已制定了关于规范使用Cookie的法案,而我国目前尚无相关规定。郭新志认为,从保护公民隐私角度出发,应禁止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跟踪Cookie发布所谓“精准”广告,建议在暂行办法中增加相应条款,对此行为进行规范。
实践中,由于互联网广告传播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仅靠工商部门和网络监管部门,根本无法监察所有的互联网广告;同时,互联网信息更改便捷,举报互联网虚假医疗广告的证据难固定,取证成本高,受害者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为此,郭新志建议,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公民或其他组织举报互联网违法广告;若工商部门判定举报者举报属实,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承担举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