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精神卫生中心
邹平县精神卫生中心是全县唯一一家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位于县城南外环美丽鹤伴山脚下,占地面积22亩,固定资产1000万元,承担着全县及周边县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任务。现有职工75人,中级以上职称25人,2011年医院实现总收入1300万元。2011年初,县精神卫生中心被列为全国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单位。国家投入600万元、县政府配套600万元进行医院改扩建。这将对我县的精神残疾康复工作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邹平县精神卫生中心是全县唯一一家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位于县城南外环美丽鹤伴山脚下,占地面积22亩,固定资产1000万元,承担着全县及周边县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任务。现有职工75人,中级以上职称25人,2011年医院实现总收入1300万元。2011年初,县精神卫生中心被列为全国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单位。国家投入600万元、县政府配套600万元进行医院改扩建。这将对我县的精神残疾康复工作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近几年,在县委县府和县残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重新对全县的精神病人进行了普查、建档,积极开展了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免费住院、服药人数进一步增加。精神病人的监护率、显好率、肇事率、社会参与率均达到了国家要求。在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自1994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精神病防治试点县以来,精防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康复治疗网络进一步加强。
(一)组织管理日益完善。我县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组织管理网络自县至村和千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精防康复领导小组。县、镇办分别成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办公室。在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各部门分工明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技术指导力量不断加强。建立了以县精神卫生中心为骨干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技术指导组,专门从事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基层精防医生及康复人员;全县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精防康复技术人员345名,定期对所辖区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指导精神病人家庭进行治疗与康复。
(三)治疗康复成效显著。我县建立了以县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以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单位医务室、家庭病床、家庭看护小组为基础的治疗康复系统,为4356名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认真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与康复措施,预防、降低复发率,减少精神残疾发生。
二、认真搞好精防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工作进展及工作需要,对康复工作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经过培训并确定业务较好的精防康复管理骨干或精防医生,担负对各村居基层精防康复人员、看护小组成员和精神病人家属的培训。
三、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重新对全县16个镇办的精神病人进行了摸底调查。我县精神残疾病人共有4356人,男性患者2147人,女性患者2209人,家庭经济困难者约占一半,其中特困者为483人,约占总数的11%,精神残疾呈年轻化趋势。重性精神病人2598名,其中新摸底病人789人。3级以上重性精神病人362人。对所有重性精神病人全部建档,并积极提供技术保障,按时随访,完善管理和治疗。
四、多措并举,认真落实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
根据《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法》,我县从2008年开始对精神残疾病人实行医疗救助工作,连续五年为救助对象提供基本药品和住院治疗。2012年,第二阶段精神残疾医疗救助工作业已展开。现已救助门诊病人36人,住院病人18人,救助金额4.91万元。
近年来,我县的精神残疾康复工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大部分精神病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增加对精神病人的救助力度;二是提高精神病人社会关注度,增强病人康复训练和重新生活的信心;三是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精神卫生防治康复水平。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中也存在许多不足,如精神病人检出率偏低,个别镇、村精防管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护小组工作不落实,随访工作不到位,技术网络不够健全,医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加以改进、完善和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坚持以病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我县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