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说过“群众利益无小事”,“衣食住行”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了以预防为主的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实行问题清单管理。把风险会商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先后召开季度风险会商会3次,中药产品、药品化妆品等专题会6次,列出风险清单,确定风险等级,一域一策、一企一策,实行销号管理,有效防范了药品安全质量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现场检查与抽检相结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风险品种一律安排现场抽验,切实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同时,在按标准方法检验之外,进行探索性检验方法研究,提前防控风险。
三是突出不良反应风险监测预警作用。挖掘信号,预警风险,及时将收集到的不良反应聚焦性信号通报企业,督促其分析原因、查找质量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针对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组织对8家企业开展针对性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风险管控。
四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落实《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山东省药品生产现场检查风险量化管理办法》,根据记分情况确定风险等级和检查频次,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五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评估,督促对生产体系的各个环节按照GMP要求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及早改正问题。监督企业把好原辅料进货关,特别是原料药、中药材、药用辅料、药包材等供应商审计,形成企业管理企业的局面。
六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加大与省医药协会、省化妆品协会以及今年新成立的省医药商会、省药材协会、省中药协会等合作,通过协会平台宣传和解读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行业自律,发挥正向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