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局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2018-12-13 16:39:00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严厉打击化妆品来源不清、假冒伪劣等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德州市局于2018年7月—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批发市场、小兼营店、美容院、美发店、宾馆酒店、洗浴场所等,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要求,索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相关产品批件或备案凭证、检验报告、发票或相关凭证,是否建立购进和销售台账、相关材料是否按要求时限保存。在企业自查、县局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市局结合基层化妆品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对全市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检查。对婴幼儿产品、祛痘类产品、进口产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交有关县市区局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675家,责令整改292家,整改到位282家,有效规范了化妆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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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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