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局出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8-12-13 16:38:00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者:

  为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5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出台《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在处置原则、事故分级、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责、报告与研判、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评估、规范处置,部门协作、信息畅通,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适用于在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食品安全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涉及敏感时间、地点、人物,性质比较严重,可能或者已经造成较大危害后果的;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外,但对我市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环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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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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