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子镇计划生育自治让村民做主

2018-12-21 10:25:00来源:大众网作者:

  为规范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全面提升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力,青州市庙子镇以宣传发动、规范流程和落实政策为依托,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形成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

  宣传发动全面,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该镇把宣传作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切入点,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容家喻户晓。街道计生服务人员耐心细致的为群众讲解开展计生自治的意义,以及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内容。他们发动党团员、干部、计生协理事和会员中的积极分子积极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影响和带动群众,同时在入户到人上下工夫,采取小型分散、上门走访等方式,多次、反复、扎实地宣传发动,推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运作流程规范,确保自治章程严密性。各村在起草《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过程中,邀请司法部门专家上门指导,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共同组成起草工作小组,结合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制订切合实际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草案。他们对起草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讨论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草案后,通过《致村民一封信》、入户走访、张榜公示等多形式、多渠道,挨家挨户发放征求意见表,最终形成严密、完善、符合群众意愿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政策落实到位,彰显民主集中严肃性。该镇从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容入手,通过计划生育网站和街道、村公开栏,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提升计划生育自治质量。各村在落实街道相关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出台符合本村实际的优先优惠措施,保证计生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各村庄(社区)从集体收入分成、宅基地划分、土地承包等方面普遍增设违约责任追究内容,规范了奖励扶助、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既维护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严肃性,又调动了基层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使更多的群众能参与到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来。(唐元庆)

初审编辑:帅伟

责任编辑: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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