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卫生监督所预警:如何识别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

2018-10-22 18:09: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讯 (于永齐 徐玲)大众网健康联合山东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整形美容分会推出医疗美容乱象的维权系列活动以来,得到社会关注,大众网记者专门采访了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一科科长于永齐,于科长针对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问题做了专门介绍,从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定义、美容方法、执业人员资格构成、执业资质及执业地点四个方面来区分识别。

  首先,从定义上区分。

  所谓的医疗美容,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所谓的生活美容,则是运用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行的诸如皮肤护理、按摩等带有保养或保健性的非侵入性的美容护理。

  其次,从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美容方法来区别。
  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目录》的有关规定,医疗美容的美容方法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药物、各类手术(包括外科手术和激光等治疗),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医疗器械(如激光)及美容中医等项目。医学美容是医学、美学、美容技艺三者相结合的产物,由多种临床和某些非临床知识相互交织而成,并以应用为特征的医学新学科。

  生活美容的美容方法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用的器材,如运动器材、按摩器材等。

  再次,按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来区分。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第十五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生活美容的从业人员则是指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才能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技术职称标准。流行于社会上的各种美容师、高级美容师,甚至是国际美容大师等分类,不是技术职称,多是各类美容院从业人员对外的商业性的形象包装。

  最后,从执业资质及执业地点来区分。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四章 第十六条规定,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生活美容则是社会上各类美容、美发店和美容院(美容中心),各类美容、美发店和美容院(美容中心)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卫生监督机构再次提醒爱美的女士,爱美是人之天性,切行切珍惜,珍惜生命,远离“黑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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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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