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启动“试管婴儿”援助活动—— 最高优惠10000元!

2018-04-11 17:00: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发布会现场 

  院长王谢桐、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杨慧军向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捐赠

  大众网讯(通讯员孙方雷)2018年4月11日,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关爱基层,关爱女性,爱心助孕圆梦”大型公益活动。 

  据该院院长王谢桐介绍,从1978年世界第一例试管宝宝出生至今,世界上已有上百万试管宝宝诞生。试管婴儿作为一种辅助生殖技术可以解决多种男女性不孕不育的问题,包括女方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输送障碍、排卵障碍、子宫内膜异位症,男方少、弱、畸精子症、不可逆的梗阻性无精子症、生精功能障碍、精子顶体异常,不明原因不孕,免疫性不育等,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希望。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作为政府举办的公立专科医院,一直以来积极贯彻公益创造效益,公益创造品牌,公益塑造形象的发展理念。帮助更多弱势群体解决生育问题,圆生育梦想,特别是帮助失独家庭、乡村教师、烈士军属、伤残军人、下岗职工等特殊家庭尽快实现生育梦想,是公立医院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决战的决定》精神的重要体现。 

  该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杨慧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本次公益项目的主要内容,本次活动起止时间是2018年2—12月,公益活动包括义诊、专题讲座和“试管婴儿”援助直通车三项主要内容。其中义诊活动包括优生优育指导、生育力评估、助孕条件评估、助孕手术咨询等;专题讲座涵盖孕前检查、优生优育、产前检查、两癌筛查、新生儿访视等内容;“试管婴儿”援助直通车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参与者提供一万元的助孕基金。 

  该院生殖医学中心副主任范媛媛公布了受援条件: 

  一是夫妇双方或一方在基层从事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职业,如乡村教师、军属、基层工作者,或低收入家庭等。 

  二是经诊断为不孕不育症,且符合“试管婴儿”指征,经相关医学检查具备助孕治疗条件者。具体条件为: 

  1、女性年龄<35岁,经评估卵巢储备功能正常,因输卵管因素要求行“试管婴儿”助孕者,需排除子宫内膜异位症、多发性子宫肌瘤等。 

  2、男性因轻、中度少、弱、畸形精子症经夫精人工授精治疗未孕,要求行“试管婴儿”助孕者;重度少、弱、畸形精子症需行“试管婴儿”助孕者;无精子症手术取精获取精子者;勃起功能障碍和不射精符合做“试管婴儿”者;且女方年龄<35岁,经评估卵巢储备功能正常,排除子宫内膜异位症、多发性子宫肌瘤等。 

  院方公布了援助热线:0531-68795317。 

  院方希望通过本次公益活动,帮助更多的不孕不育家庭实现生育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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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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