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蚌埠8月17日报道
记者 张稳 辛振东
2018年2月11日,石祥林和妻子、儿子以及53岁的母亲李萍被同父异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哥哥用斧头砍伤后,进入怀远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四天后,石祥林的妹妹和父亲在被告知李萍脑死亡后放弃治疗,并在一份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被宣布临床死亡后,李萍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补助金”。
两个月之后才知情的石祥林,却通过一张没有“登记单位”、“编号”和“印章”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对母亲的器官“捐献”产生了怀疑。
经过长达一年半时间的咨询和了解,石祥林渐渐发现,母亲器官“捐献”出现的疑点,并不止这一处。8月16日下午,再次见到石祥林时,他显得不再那么拘谨,主动向记者说起了困扰他许久的疑问。
疑问一:李萍在器官“捐献”前究竟有没有“脑死亡”?杨素勋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据病历资料和死亡鉴定书记载,2018年2月15日凌晨,李萍已处于脑死亡状态,自主呼吸消失,生命垂危,告知家属随时有心跳骤停可能,患者家属表示理解,要求放弃治疗。
“因为我母亲的病例和死亡鉴定书都是杨素勋开具,我现在对器官捐赠时我母亲是否真的已经完全无法挽救高度怀疑。”
那么石祥林所说的杨素勋又是什么人呢?据怀远县人民医院ICU门外走廊上悬挂的个人简介显示,杨素勋是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副主任医师。8月15日,记者发现,杨素勋的照片和人物简历已经从宣传栏里撤下。据石祥林说,母亲李萍“捐献”器官的事就是杨素勋经办的。
“我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杨素勋在我母亲这件事中其中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扮演了什么角色?”石祥林一直对记者说,到目前为止,怀远县人民医院涉及到此事的只有杨素勋一人,他实在是想不通,杨素勋一个人是怎么进行的这一系列运作?同时,石祥林也表露出了他的担忧,他觉得杨素勋能够如此熟练地完成母亲这件事,是不是以前还做过类似的事情。
疑问二:20万元“补助”从何而来?46万的“封口费”又来自何方?
据石祥林说,杨素勋当时告诉她妹妹,他母亲已经脑死亡了,就算抢救过来也是瘫痪在床,捐献器官的话,可以为他们申请最高标准的“国家补助”20万元。但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明确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那么,家属获得的20万元“补助”从何而来?
“捐献器官都是无偿的,不可能补偿几十万元。”当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石祥林。
而杨素勋向石祥林出示的转账照片显示,2018年2月16日,一名叫“黄超阳”的汇款人,通过银行向石祥林的堂兄转账20万元。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黄超阳是什么人,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石祥林说,杨素勋曾经给他说过南京医院那边有一个负责的医生姓黄,但他不确定是不是同一个人,更不确定这个人是不是同样已经被抓了起来。
而就在相关部门到怀远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时,杨素勋竟然通过中间人,给了石祥林46万元“封口费”。
“这时候杨素勋竟然通过中间人,说要给我46万元封口费,那时我就笃定这事一定有蹊跷。”石祥林说,杨素勋为什么要给我们家46万元“封口费”,他肯定害怕想掩盖一些事实真相。
疑问三:未通过正常渠道“捐赠”的器官,何以辗转四地流进了京津两家三甲医院?
据石祥林提供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一份书面材料显示,石祥林母亲李萍的器官捐献,红十字会人员没有参与,且未通过正常渠道进行。
据石祥林介绍,器官捐献是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的救护车中进行的。
同时尸检鉴定书还记载了李萍“捐献器官获取见证记录”,上面显示:器官获取5天后的2018年2月20日,北京解放军302医院对李萍的肝脏进行了肝脏移植病理检查;4天后的2018年2月24日,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对李萍的双侧肾脏进行了病理检查。
“既然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认定为是未通过正常渠道“捐赠”的器官”,为什么北京、天津的这两家正规大医院会接受?”石祥林告诉记者,虽然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吊销了两名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协调员的资质,但是至今为止,上述两家医院都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甚至迄今为止根本就没有联系过他。
疑问四:与杨素勋一同被捕的另外5名医务人员是谁?是否存在“买卖器官”的黑产业链?
2019年4月,警方抓捕了包括杨素勋和南京一家医院(非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五名医护人员。据石祥林了解,除了怀远县人民医院的杨素勋,与他一同被捕的还有南京鼓楼医院的5名医务人员。
从李萍被宣布死亡,到在救护车里进行器官捐献,再到器官几天后即被送往北京、天津的医院,很显然,参与其中的这些人对整个环节的运作显得很熟稔。而且,整个过程横跨4省市,这其中调动的资源,显然也不是一个县级人民医院ICU主任所能操作得了的。
“为什么器官捐献是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的救护车中进行的,被抓的却是另一家医院的医护人员?他们是怎么勾结在一起的?”这让石祥林十分地惊恐,他认为这背后应该有一条完整的遗体器官贩卖黑色产业链。
疑问五:为何一年之后当地警方才予刑事立案?以侮辱尸体罪立案调查是否避重就轻?
李萍是2018年2月就被摘除器官, 石祥林也于当年4月份就开始多次向县市两级卫生部门反映此事,相关部门也曾到怀远县人民医院调查,但事情一直没有给出最终结果。一年之后的2019年4月,石祥林向进驻蚌埠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二组反映了相关问题。
就在石祥林向督导组递交材料的几天后,警方对此事正式立案侦查,抓捕了包括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杨素勋和南京一家医院(非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五名医护人员。今年5月,怀远县公安局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对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于这一罪名,石祥林也表示了异议,他认为,涉案人员不仅在摘取器官的过程中“侮辱尸体”,还涉嫌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没有买卖的话,给我们家属的几十万哪来呀?”
“‘侮辱尸体’的罪名不太合理,毕竟已经牵扯到交易的成分,已经构成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石祥林的代理律师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侮辱尸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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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