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要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才能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
《通知》要求,着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力,广泛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要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
《通知》还提出,合理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医疗机构要落实抗菌药物供应目录遴选和评估制度,综合考量新药和新技术应用情况,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少于1年,避免无理由地频繁调整供应目录品种。
供应目录应当满足临床感染性疾病诊疗需要,杜绝违规目录外用药或外购用药情况发生。同时,应当根据临床实际,及时启动供应目录调整,将耐药率高、不良反应多、循证医学证据不足、违规使用突出的药品,清退出供应目录,避免长时间不调整供应目录。
另外,要减少不合理的预防性使用和静脉输注。《通知》要求,继续加强Ⅰ类和Ⅱ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
限制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地区,要重点关注急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情况,强调“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各地要根据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不合理的预防性使用和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国家卫生健康委还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患者的合理用药指导,充分宣传抗菌药物使用误区和不合理使用的危害;纠正患者不规范的自我治疗行为,在谨慎使用抗菌药物的同时,遵医嘱、足剂量、足疗程地使用抗菌药物。
初审编辑:帅伟
责任编辑: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