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家化妆品企业被责令整改

2018-07-04 11:22:00来源:中国医药报作者:付海红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通告了新疆金海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海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两家化妆品企业飞行检查结果。检查发现,两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已责令其暂停生产销售。

  经检查,新疆金海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严重缺陷4项,一般缺陷11项,如存在现任质量负责人兼职检验,但未经任何培训;企业批生产记录仅有称量记录,其余生产过程为打印内容,且无相关环节操作人员签字。乌鲁木齐市海娜化妆品有限公司有严重缺陷8项,一般缺陷26项,如2018年生产的产品未见合格检验报告即放行销售;企业未建立物料的入库、验收等记录,无法实现物料的可追溯。针对两家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责令新疆金海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予以整改,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自治区食药监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乌鲁木齐市海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中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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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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