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按照“依法、便民、实用、高效”的原则,在镇、村设立政务公开栏。一方面,公开现行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赋予群众的权利、人口计生部门应对群众尽到的义务和职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阶段性工作安排、重大决策事项、社会抚养费征收、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予以公开;另一方面,并设立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收集梳理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调查处理到位。同时,还规范公开时限。对机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性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人口计生工作纪律、党员公开承诺书等进行长期公开;对阶段性、动态性及常规性工作予以适时公开;对于临时性工作进行及时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改善行业形象,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以此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接受群众监督,彰显政府部门与群众的平等地位。
二是公开公示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公开公正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等,取信于民。积极开展群众评议干部活动。为切实给群众创造一个评议计生政风行风的有效平台,促使亲情服务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真心实意搞服务、群众满意我快乐”的目标,今年以来,两次组织调查问卷,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积极在全系统开展“和谐计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基层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自觉树立科学的人生观、爱岗敬业奉献的事业观,坚决摒弃行政命令的惯性思维和做法。
三是开展好各种免费代理和便民维权服务。以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为平台,以村组宣传管理员为纽带,在全镇推行免费全程代理服务制,及时快捷地为群众代办《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奖励优惠手续等事项。人人都是义务代办员。并在日常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的政策咨询、问题投诉、建议意见反映,进一步增强监督维权的实效性,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董国波 刘敬)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方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