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卞庄街道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扎实推进城区卫生与计生服务管理

2019-11-11 17:40:00来源:作者:

  卞庄街道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坚持属地管理,不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努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街道牢固树立宣传教育首位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组装宣传车、计划生育明白纸等,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努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做好党员干部的宣传。重点宣传中央“三个不变”、“四个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县计划生育相关新规定、新要求,加强人口基本国情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宣传全面两孩真正内涵,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放开两孩不等于取消生育限制,强调服务不等于放弃管理,便于广大干部职工有计划、负责任、按政策生育。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属地管理各单位采取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职工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学习,对职工关心的问题积极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敢于正面发声,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模糊认识。 

  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搞好服务。街道将满足群众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载体,积极服务。以属地管理部门为单位托清未婚青年、新婚人员、符合政策生育人员(包括一孩、二孩及符合再生育条件人员)、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人员的底子。以信息平台为载体,根据不同人群编发手机短信、微信,发送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向育龄群众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及避孕节育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育龄妇女知晓率。通过访查服务动态,掌握育龄人群婚孕育等信息,及时登记,为开展便民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加大投入,购买服务。紧密结合公共卫生及妇女免费“两癌”筛查等工作,加大服务投入,积极开展基本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率,最大限度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群众要求,真正实现服务管理改革,服务理念转变和工作方式的转型,依托服务抓好管理。 

  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服务管理。街道坚持属地管理单位“三职责任人”领导体系不动摇,配齐配强分管负责人和计生专职主任,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把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作为惠民心、促发展、保稳定的基础计生投入,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待遇,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工作者。坚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切实为广大育龄群众搞好服务,计生专职主任每月按时参加城区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人给予支持和鼓励,对迟到旷会的通报批评,加大考核力度。 

  托清人口底数,实施精细服务。街道狠抓未婚青年管理,努力遏制非婚生育。全面托清未婚青年底子,建立管理档案。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新修改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时掌握婚、孕、育情况,通过宣传教育和跟踪随访工作,转变婚育观念,做到依法领证结婚,杜绝非法婚姻和非婚生育。抓好符合政策生育人群管理,做好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彻底摸清符合生育一孩、二孩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目标人群底子,建立档案。计生专职主任主动帮助或督促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育龄妇女,在怀孕前及时办理生育登记、发放《生育服务手册》;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再生育审核工作,及时办理《生育证》,怀孕后及时上报孕情,生育后及时上报出生。抓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育龄妇女管理,严格控制多孩生育。托清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底子,采取发放宣传品、编发手机短信,个人承诺、政策导向等方式,重点宣传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好处,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结合免费健康查体,及时掌握政策外怀孕的育龄妇女,动员落实补救措施,严格控制多孩生育。抓流动人口管理,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摸清流出、流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底子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档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实现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一盘棋”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了解流动人口婚、孕、育信息,有针对性的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抓好45周岁内男职工的管理。以部门为单位彻底摸清家属在45周岁以下的男职工底子,对家属的姓名、出生年月、信息管理地、工作单位等,建立统计档案,确保不漏管漏报,按时上交健康查体证明。 

  严厉打击“两非”治理出生性别比。街道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实行终止妊娠、分娩接生、终止妊娠药品使用、取放环等定点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多渠道搜集“两非”线索,破获曝光一批“两非”案件。处理一批直接责任人、当事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才的社会环境。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 

  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利益导向。街道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力度。结合生育政策的调整,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办法》。独生子女费由原来发放至14周岁改为至18周岁,独生子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退还。对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依法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处罚。严格执行国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进一步托清属地管理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底子,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落实处罚措施。对违法生育的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有关组织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相应处理。不断加强信访查处力度。坚持有奖举报制度、信访查处日常化,快查快结,及时处理。震慑违法生育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生育党员干部职工的查处力度,确保党纪政纪处理、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公开公示“四个到位”,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国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严格落实单位责任,要求属地管理单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不变,一票否决制度不变,将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计划生育涉及面广、关联度大,进一步明确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公安、民政、法院、人社、组织、教育、宣传、财政、药监、工商、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政策统筹,工作协调,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多年的经验证明,各级干部抓计划生育的动力,一方面源于责任心和事业心,但是更多的是来自于考核和“一票否”的压力,只有动真格,才能让干部感到压力,真正负起责任。街道要求属地管理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对重点工作开展实行通报预警、约谈、指导和召开调度会议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多孩生育或新婚、出生瞒漏报严重的单位,给予后进管理,落实“一票否决”,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陈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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