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居镇计生协会:努力推进基层村民自治

2018-06-29 16:33:00来源:作者:

  近年来,龙居镇计生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群众和协会意见及时反馈到村委会,同时把村委会的决策迅速传达到群众中去,确保村委会和协会两方面工作的良性互动。各村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六化机制"要求,召开"两委"班子会议,认真拟定、修改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征求群众意见,并与每户签订了村民自治协议书。 

  一是宣传教育到位。协会充分利用现有的村级宣传阵地,广泛动员、教育、引导群众真正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在计生工作日常管理中落实村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生合同管理制度、计生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计生干部职责、优质服务内容等统一制作上墙,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村民关心的计生事务,如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二孩审批程序及病残儿审批等情况。村委会与有育龄群众的家庭签订村民自治合同,达到"双向互约,相互承诺,互相监督"的目的。 

  二是健全组织网络。把计生政策法规交给群众,把奖励待遇兑现给群众,把计生自治权利赋予群众,把生殖健康提供给群众,把爱心和温暖送给群众。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同时,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健全村级网络,选好工作人员,保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 

  三是兑现处罚到位。各村每年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兑现奖惩大会,由村民代表参加,对上一年度发生的遵章守约模范户进行公开奖励,隆重表彰,同时,对不按照村规民约办事,违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点名亮相,并给予经济处罚,在全村形成遵章守约自觉实现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四是效果明显。通过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行阳光计生,促进了计生工作新跨越,收到了明显效果。通过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使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调动了村级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了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初长江 岳彩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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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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