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山街道计生科及时召开计生干部关于特殊家庭服务管理工作会

2018-05-24 15:07:00来源:作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要求与精神,准确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建立管理监督机制,安排专人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管理信息的报送、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有针对性地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做到应扶尽扶、精准帮扶,特制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标准和规范。5.16日下午,七里山街道计生科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信息做以下到四点并及时对信息进行纸质版填写

  一、建立信息档案的对象范围

  各地应当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一)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二)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纳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基本信息档案的对象又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不再作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信息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家庭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子女信息、父亲信息和母亲信息3个部分,其中子女信息具体包括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死亡时间、伤残时间及等级等;父母信息具体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居民性质、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收入状况、生活自理能力、精神状况以及纳入低保和特别扶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情况等。

  (二)扶助关怀情况。主要包括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关怀4个部分。  

  (三)联系人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联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受教育程度、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务等;帮扶对象的主要困难和诉求等。

  三、档案信息的处理流程

  及时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由担任联系人的社区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所在辖区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个案信息,并负责定期将个案信息汇总报送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审核后负责将信息定期报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对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做好与其他公共政策的衔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赵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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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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