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健委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19-01-28 16:32:00来源:宁夏健康网作者:

  2019年1月22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举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经过修订,该条例从过去的7章37条变为9章48条,内容更加全面、丰富,规定更为明确,更利于实际操作,对赡养人义务、子女陪护假、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内容等都进行了明确。

  背景

  2004年,我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已沿用14年,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该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符合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需要。2018年11月29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今年1月1日起已实施。

  变化

  明确了赡养人义务

  《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上供养老年人的义务,确保老年人享受不低于家庭平均生活水平;对低收入单独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按月或者按照约定时间给付赡养费,提供生活必需品;对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和护理责任;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医疗和护理费用。

  突出了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

  《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精神上慰藉老年人的义务,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委托他人照料、护理或者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定期探望;未定期探望的,受委托的照料人或者养老机构应当督促其进行探望。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陪护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加强老年人财产和婚姻自由权益保护

  《条例》规定,老年人依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索取、隐匿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有关证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权利。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尊重老年夫妇共同生活的权利。

  建立了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条例》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对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依据其失能失智等级给予护理补贴或者为其购买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增加扩大了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内容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完善优待政策,提高优待水平。

  同时,《条例》扩大了优待老年人的范围。比如,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范围,明确到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另外,依据有关法律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方面对老年人给予照顾,对老年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

  明确了老年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条例》规定,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老年人依法享有从赡养人获得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养老、孝老、敬老、助老的美德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养老、孝老、敬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鼓励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对养老、孝老、敬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家庭或者个人予以表彰。每年农历九月为自治区敬老月。

  不得使用虚假手段欺骗老人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虚假手段或者不正当方式,欺骗、误导老年人购买商品、投资融资或者接受服务。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查处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和非法集资等行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老年人预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及时举报和制止以虚假宣传、欺诈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等行为。

  增加了老年教育方面的条款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方面建设,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鼓励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设置并开放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开展老年人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支持各类文化场馆、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教育。

  增加了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和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相关章节和条款

  数读

  截至2018年底,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3.34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3.65%;其中,80岁以上人口11.09万,占老年人口的11.9%;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00万以上,占全区总人口的16%左右。

初审编辑:帅伟

责任编辑:黄勇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