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17种抗癌药纳入四川省医保

2018-11-02 16:46:00来源:四川在线作者:

  为让国家谈判抗癌药品降价成果早日惠及群众,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明确我省自11月1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比国家规定的执行时间提前了1个月。政策实施的第一天,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四川省绵阳市中心医院已开出处方。
  文件明确指出,对17种抗癌药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单行支付保障方式管理,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单独核算,因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报销导致医疗机构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要给予必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方便,文件规定,除了部分地区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使用17种抗癌药可以报销外,对于有些地区的定点医院暂时无法保障药品供应的,患者可在定点医保药店凭处方外购药品,同样享受相应医保报销待遇。
  据悉,本次纳入国家和四川医保目录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也非常给力,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
  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不仅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治疗肺癌的花费也将由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将进一步提高肺癌患者的医保用药保障水平,极大降低用药负担。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肿瘤科黄媚娟指出:“我国大多数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一年左右的时间,便会产生耐药,有三分之二的患者出现了T790M突变。而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而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奥希替尼等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疗费用仅为降价前年治疗费用的1/4,大大降低了患者的个人负担。”
  四川省肿瘤医院肿瘤内科李娟主任表示:“今天是这次国家医保肿瘤专项谈判结果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已经有患者成功拿到了可以医保报销的泰瑞沙。医保目录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患者选择正规渠道的药物,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不再因为价格原因而不得不选择‘印度药’或者‘原料粉’而延误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我们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省份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正规渠道的肺癌靶向治疗药物的可及性,肿瘤患者因此也可以获得更为规范的治疗,从而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谈及此次医保政策在四川的落地,一位已经成功拿到医保报销药物的肺癌患者兴奋地说:“在新医保政策实施之前,我每个月要花几万元的药费,现在医保报销后个人每个月只要支付三、四千元,就可以用上之前负担不起、疗效好的进口抗癌药。希望其他患者也能和我一样幸运,可以尽快享受到‘医保福利’。感谢国家和政府对我们肿瘤患者生存现状和经济负担的关注和重视,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创新抗癌药能更快进入医保,帮助更多肿瘤患者减负。”
  据了解,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除四川省迅速落实新政策外,福建已率先于10月25日开始执行,天津、湖南、浙江、内蒙古、新疆等地也宣布于11月1日正式执行。相信其他省份也会快速跟进,需要各省招标平台、采购机构、临床医生等方面积极的配合,争取早日让群众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并实现医保报销。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中要求,加快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最大幅度降低药价。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打响了这一轮抗癌药降价、医保准入谈判的第一枪。接下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药品的医保准入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的新药、好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降低患病民众的负担。

初审编辑:帅伟

责任编辑: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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