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8日电 “早餐奶”是近年来乳品行业新出的一种新产品。但是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早餐奶”产品尚无相关规范,存在着调味乳和乳饮料不分的问题。 有的“早餐奶”并不是奶 “早餐奶”到底是乳制品还是乳饮料呢?不仅消费者难以弄清楚,就连生产企业的表述也各不相同。近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维多利亚商场发现,“早餐奶”品牌很多,有的“早餐奶”包装上标识为灭菌调味乳,每百克含蛋白质≥2.3克。而有的“早餐奶”在包装背面的标签栏中标识为乳饮料,每百克含蛋白质≥1.0克。 应尽快出台标准规范“早餐奶”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负责人对记者说,由于国家标准中对灭菌调味乳、含乳饮料的“商品名称”并没有统一要求,因此,商家将含乳饮料命名为“早餐奶”不应视为违规。但是,对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要分清市场上林林总总的乳制品、含乳饮料较困难。
同一商品名称产品,为什么有的是灭菌调味乳,有的却是乳饮料呢?为弄清其中原委,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负责人,他说,灭菌调味乳、含乳饮料是不同类型的产品。国家标准中对灭菌调味乳的要求是乳蛋白质≥2.3克/100克,对乳饮料的要求是乳蛋白质≥1.0克/100克,从营养的角度看,含乳饮料的营养不如灭菌调味乳。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袁威伟说,目前国家标准对调味乳、含乳饮料的商品名称并没有统一要求,所以,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早餐奶”出现调味乳和含乳饮料混淆问题。准确地说,“早餐奶”应属于灭菌调味乳,而将含乳饮料称为“早餐奶”“巧克力牛奶”属于概念混淆,是不准确的。商品名称应体现产品的真实属性,起名不能太随意。尽管厂家在标签上已标明该种产品的种类、执行标准,但在不同类型产品上使用相同商品名称,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袁威伟认为,由于现在市场上调味乳和含乳饮料混淆,消费者的知情权无法得到保证,甚至受到了误导,但是却不能也无法追究企业的责任,因为法律法规在这里是个盲点。此外,商家对“早餐奶”的概念炒作,也使一大批消费者受到误导。
据了解,虽然国际奶业联合会有一套对于奶和奶制品的术语规定,但是我国标准化部门没有引入并统一翻译,以至于市场上各方依然各取所需,任意曲解,于是奶产品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双方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证。
乳与乳制品的系统分类和命名规范的缺失,导致商家、企业及组织任意命名,引发企业间的无谓争端,引起市场混乱。为此,内蒙古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袁威伟建议,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国家应规范调味乳和含乳饮料产品的商品名称。不能只标“商品名”,必须同时或首先标明“标准名”,做到“一物对一名,一名对一物”那样一目了然。同时,国家应该规范乳品企业任意炒作奶产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