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8日讯 8日,济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济南市将加强对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根据该意见,济南市将加强对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配制,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做到不合格原料不购入、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济南市将重点整治药品生产、配制中存在的关键环节、生产、配制现场管理规范执行不严格,成品检验检测不到位等问题。
作者:记者 常新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