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士购买的“药贴”。
本报济南10月30日讯 省城市民董女士打来热线称,她儿子使用了一种名为“忠效”尿床速康贴后出现不良反应。30日记者见到了此药贴,发现药贴包装上的批准文号竟然对应着两种药贴。但相关部门表示,一个批准文号应对应一种产品。
董女士称,10月22日她花128元从位于文化西路的广济堂药店买了一盒“忠效”尿床速康贴,从22日开始给儿子贴用,一直用了五天。但是尿床不见治愈,相反则出现了腹部疼痛和呕吐等症状,董女士吓得不敢再给小孩用了。
记者拿到一盒药贴后,将该药贴的批准文号“陕食药监健用字04010120”在互联网上查询,发现这个批准文号竟然对应着“蚁王透骨贴”和“‘忠效’尿床速康贴”两种产品,生产厂家均为陕西省泾阳腰腿关节痛研究所。记者与该厂家联系,他们承认这都是他们研究所的产品。记者问其为什么一个批准文号对应着两种产品,他们称,这个批准文号对应的是“忠效”多功能康复器(药贴),“蚁王透骨贴”和“尿床速康贴”都属于此产品。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的工作人员。据称,这个药贴根据它的批准文号应该属于保健用品,但是也应该是一个批准文号对应一种产品。记者又采访了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人员。据称,关于“健用字”号产品各省有各自的规定,一个批准文号应该对应一种产品。记者电话联系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他通过查证,明确告诉记者:“陕食药监健用字04010120号对应的产品名称是‘忠效’多功能康复器(药贴),不是‘忠效’尿床速康贴和‘蚁王透骨贴’。”
片/杜洪雷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