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 6月26日,我省首家由医院开设的“惠民药房”在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挂牌,药房运营一个月来,平均每张处方金额由原来的68.3元降为59.7元,与上月相比降低12.6%。
据了解,“惠民药房”自开业以来,老百姓所得到的最直接的利益就是药价降低,药房实行普通药品优惠10%、进口及合资药品优惠5%。药房运营近一个月以来,该医院门诊处方增加302张;平均每张处方金额由原来的68.3元降为59.7元,与上月相比降低12.6%。为就诊患者优惠共计77068.80元(含门诊、住院、便民)。按照去年医院的药品销售情况来看,10%的优惠将会有120万元左右让利于患者。
27日,记者在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看到,医院已经建立相应的计算机收费程序和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快捷、准确地利用医院网络管理系统把握全院用药动态变化,逐步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药品管理。在药品使用上,各类药品按通用名实行明码标价,由医院执业医师严格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同规格、同疗效、不同商品名、不同价格的药品,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实际选择的药品价格进行划价并发药,最大限度满足患者需求。
据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李肇元介绍,这种由医院开设“惠民药房”的最大特点是改变了原来多家企业参与配送药品的模式,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招标,由规模大、信誉好的医药公司对药品统一配送。优点是减少医药购销中的流通环节,加快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降低了药品供应成本和药品价格。有效引导医生“合理用药”,减少“大处方”,减轻患者的负担;同时,切断了企业医药代表与医疗服务人员之间的联系。作者:记 者 彭 东 通讯员 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