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召开的全省卫生系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烟台市卫生局利用一个周多的时间,组成两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科长参加,对局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
这次督导检查,一是组织召开了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听取了单位关于自查自纠工作的汇报。明确要求各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搞好自查自纠,同时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单位的自查自纠,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和帮扶,对基建、设备、药品、总务、财务、临床科室负责同志以及有群众举报投诉的人员进行专门谈话,讲明政策,晓以利害,促使其自觉主动地搞好自查自纠。二是发放调查问卷5000多份,对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时间界限、政策规定、法律条文以及不正当收入上缴专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干部职工对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政策的知晓率达100%;三是现场查阅了单位自查自纠有关会议记录、教育学习记录和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自查自纠报告,对各单位调查摸底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检查和指导,要求各单位要把调查的底数摸清摸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调查摸底资料全部上报市卫生局治贿办备案。四是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单位充分利用自查自纠的有利时机,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住容易发生商业贿赂问题的环节和部位,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截止9月30日17:30,全市卫生系统不正当收入上缴专用帐户共收到存款100.4642万元,其中市直60.1002万元,县市区40.36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