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讯 近日,槐荫区卫生局对辖区内14家取得麻醉药品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按照济南市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检查评分标准(试行),对各医疗机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管理情况。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制度要建立建全情;有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记录及对职工要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二、采购验收情况。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济南市卫生局规定,按照采购计划,从定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单位采购;药品入库必须进行双人验收,并有验收记录和双人签字。检查药品台账、票据、采购计划、验收记录。
三、储存保管情况。库房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二级以上医院有无报警装置;药库及各周转库须配备保险柜存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账,专人负责,做到账、物、批号相符;保管有交接班记录、领用手续、出库记录;过期、破损药品须登记造册,精辟准后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并做登记。
四、调配使用情况。调配处方配方、复核人员双签字并有使用登记,有处方登记。
五、安全管理情况。必须专人负责,要有安全管理组织名单或文件,病历及留存须有相关证明,收回的麻醉药品注射剂空瓶或贴记要有明确的记录。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保证了全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记者吴学斌 通讯员孙艳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