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顾虑和疑惑,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取得明显实效,滨州市卫生局治贿办专门印发了《致全市医务工作者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广大医务工作者:
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党、全国的统一行动,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为确保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卫生局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机构,举办了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制定了《滨州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暂行意见》,出台了《治理商业贿赂财物收缴管理办法》,设立了上缴专户,发放了《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习材料》和《医德医风警示录》,对治理商业贿赂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
从全市情况看,卫生系统的工作总体是好的,各县区、各单位都认真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全面推开,顺利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但从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看,时间已经过半,进展不够理想,人们等待观望的侥幸心理还普遍存在,对违规钱款的上缴还不够主动。卫生系统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卫生部和各地检察机关、工商部门都先后加大了对卫生系统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近期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在卫生系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已涉及101人。自查自纠阶段过后,各执法机关对案件查办的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届时形势将更加严峻,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认真自查自纠,主动上缴不当所得,是卫生部争取的宽大政策,是给机会、给台阶、给面子,是对医务工作者的自我解脱和保护。省卫生厅的态度很明确,对9月底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界限不会改变,能通过自查自纠阶段解决的坚决不拖延,也决不搞“人人过关”。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再等待观望就会丧失机会,后果是严重的、危险的,受害的是个人、是家庭。为解决部分人员不愿在单位上缴和不愿实名上缴的问题,市局决定对原定上缴专户(单位名称:滨州市卫生局,银行账号:37001838608050148449,开户银行:建行。)可以采取实名上缴(可以在单位或在市局治贿办登记)和匿名上缴两种方式进行,匿名上缴的要留好存根,以便事后能证实问题。
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好《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习材料》和《〈医德医风警示录〉观后感选编》,增强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律”。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侵袭的同时,主动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揭露不法和违规人员(举报电话是:3368223;传真:3361138;举报信箱:滨州市渤海八路519号,邮政编码:256616;举报电子信箱:bzwszzz@163.com。),配合市局治贿办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歪风,树正气,不断提升行业形象,努力为实现“让社会看得起,让人民信得过”的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滨州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