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全市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掌握各区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纠风和治贿工作的进展情况,淄博市卫生局联合市纠风办、市治贿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组成三个督查组,于9月5日至9月8日,对全市各区县卫生局及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座谈讨论和进行治贿问卷调查、考试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过程中,重点对医疗单位分管医药、器械、基建工作的领导,办公室、财务科、药品供应科、器械科、检验科、基建办、总务科等重点岗位负责人和医疗业务科室的主任及药品、试剂、疫苗、器械、设备、物资等方面的采购人员进行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问卷调查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从督查情况看,各区县、各单位高度重视纠风和治贿专项工作,层层进行了宣传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受到了教育,对专项治理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按照“四查四对照”的要求,在摸清底数方面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普遍进行了自查自纠,大部分还写出了自查报告,针对查找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各区县、各单位还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加强了长效机制的建设。
在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当场予以反馈,并提出了限时整改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卫生系统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