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卫生行业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反商业贿赂工作方案,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全面部署,构建起防范商业贿赂的“天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事关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吴峻崎局长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科,完善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区医院同样成立了领导小组,公开举报电话,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广泛动员发动,逐层落实责任。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的工作目标和总体任务。各医疗机构分别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会议和全体职工大会,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并结合我区实际,指导区医院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三是综合措施出击,
1、深入排查,实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抵制商业贿赂承诺制。区医院实行医师对科主任、科主任对院长的承诺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承诺书,强化医务及行管人员的自律行为。召集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药械公司代表,通报情况,加强教育,提出要求,并认真查处在业务往来和行医过程中违反政策的人和事。
2、加强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排查。实行医院单品种药品用量和临床医生单品种药品用量双排序,对用量排位前十名的药品供应商和使用前十名药品量较大的医师进行调查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区纪委主管部门。
3、对医师不当处方点评实行公示制。区医院医务科定期组织人员对医师的处方进行重点筛查,对不当处方组织专家进行点评公示,查明原因、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
4、摸清医院商业活动底数。区医院对有商业活动的科室进行一次认真清理:一是对全院临床使用的药品进行清理,凡涉及顺平医院药品贿赂案件的药品品种,一律清理出医院。二是将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控制在15%以内,认真梳理新特药,对药价虚高有降价空间的重新核定药价让利于民。三是对还没有列入招标采购的卫生材料进行清理,并分类统计全年用量,能够招标采购的一律招标采购。通过以上措施,区医院规范了进药渠道,有效控制了医药购销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现象。
5、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在全区卫生系统广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使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6、实行纠风工作奖惩制度。凡违反规定,接受商业贿赂的,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查处,视情节分别给以暂停处方权、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暂缓评定技术职务、缓聘、解聘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给予药品回扣的生产经销企业,停止与其任何业务往来,并将公司列入 “黑名单”。凡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的科室,医院在年终总结中给予表彰;对廉洁行医、规范执业的优秀医务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是探索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发展。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探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将治理商业贿赂与卫生改革发展和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同时注重处理好治理工作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我区卫生事业的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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