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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瓶循环用可致癌 主要是瓶底标识为“1”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喜欢留着使用过的矿泉水瓶,下次出门灌上水当随身水壶,或者是装油装醋,觉得这样既“环保”又“节约”。殊不知,塑料瓶子能否循环使用要看瓶底标识,一些瓶子长期使用会释放致癌物质。

  日前,网上有一篇关于“矿泉水瓶循环使用致癌”的帖子在各大论坛、健康专栏流传。该贴称,“阿联酋迪拜一名12岁的女童,因为连续16个月使用同一个矿泉水瓶,最后得了癌症”。该贴还称,一般矿泉水瓶用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塑料制成,“瓶子用一次是安全的,如果重复使用,就有致癌危险。”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千佛山路和胜利大街等几个小吃街,发现绝大多数小吃摊都用塑料瓶盛酱油、醋或者调和油。当被问到是否知道绝大多数塑料瓶不能重复使用,并且瓶底有指示标识时,许多人都摇头表示不知此事。

  那么,塑料瓶反复使用后,危害真的有这么大吗?中国化工网资讯中心分析师李海燕说,目前,我国采用三角形符号作为塑料回收标志,一般标注在瓶底。三角形里边有1-7七个数字,每一个数字代表不同的材料,如果制品是由几种不同材料制成的,标示的则是主要材料。只有标识为5的PP塑料瓶才可重复使用。

  矿泉水瓶和碳酸饮料瓶一般标注为1号,英文缩写是PET。PET遇到油酯类或酒精类产品,容易产生一种致癌物质DEHP。这种塑料瓶的耐热性是70℃,经过阳光曝晒或长时间存放在闷热高温的环境里,也容易释放致癌物质DEHP。

  一些长时间放置在车内的水没有打开也可能有致癌物质了。因此,车上最好别存太多矿泉水,即使有也要在短时间内喝完。未喝完的水也要随时带走,或用玻璃或不锈钢等材质的杯子盛上,这样会相对安全。

  据了解,在我国,由于塑料制品标注回收标志是非强制性的,目前并非所有厂商都进行了标注。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李学说,塑料制品属于合成品,对人体有一定危害,但具体多少含量可以致癌,目前还没有定性。与透明塑料瓶相比,有色塑料瓶制作时添加了一些颜料等助剂,其中所含的小分子物质更容易溶解,更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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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料回收标志相关知识

  1———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常见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等。耐热至70℃易变形,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融出。1号塑料品用了10个月后,可能释放出致癌物DEHP。不能放在汽车内晒太阳;不要装酒、油等物质。

  2——— HDPE(高密度聚乙烯):常见白色药瓶、清洁用品、沐浴产品。不要再用来做水杯,或者用来做储物容器装其他物品。清洁不彻底,不要循环使用。

  3——— PVC(聚氯乙烯):常见雨衣、建材、塑料膜、塑料盒等。可塑性优良,价钱便宜,故使用很普遍,只能耐热81℃。高温时容易有不好的物质产生,很少被用于食品包装。难清洗易残留,不要循环使用。若装饮品不要购买。

  4——— PE(聚乙烯):常见保鲜膜、塑料膜等。高温时会产生有害物质,有毒物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可能引起乳腺癌、新生儿先天缺陷等疾病。保鲜膜别进微波炉。

  5——— PP(聚丙烯):常见豆浆瓶、优酪乳瓶、果汁饮料瓶、微波炉餐盒等。熔点高达167℃,是唯一可以放进微波炉的塑料盒,可在小心清洁后重复使用。需要注意,有些微波炉餐盒,盒体以5号PP制造,但盒盖却以1号PET制造,由于PET不能抵受高温,故不能与盒体一并放进微波炉。

  6——— PS(聚苯乙烯):常见碗装泡面盒、快餐盒等。不能放进微波炉中,以免因温度过高而释出化学物。装酸(如柳橙汁)或碱性物质后,会分解出致癌物质。避免用快餐盒打包滚烫的食物。别用微波炉煮碗装方便面。

  7——— PC(其他类):常见水壶、太空杯、奶瓶等。超市常用这样材质的水杯当赠品,很容易释放出有毒的物质双酚A,对人体有害。使用时不要加热,不要在阳光下直晒。

 

刘国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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